暑假到来,为全力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连日来,精河县大队联合县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市监局等多部门深入辖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坚决杜绝校外培训机构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检查组成员先后深入精河县优学教育培训学校、红黄蓝亲子园、艺卓培训中心、乐府教育培训中心等23所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各机构负责人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详细介绍,对各机构是否制定了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是否落实用火用电和值班巡查等制度,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的配备、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完好有效,机构管理人员及教职员工是否具备扑救初期火灾和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能力,用电用气用火管理是否到位,楼梯、通道、房间和公共区域的外窗是否设有障碍物,是否存在违规住宿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培训机构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场所内部缺少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堵堆放杂物等问题。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求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重点工作,检查组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培训机构负责人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维护好消防设施器材;二是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做到定人定责,定岗定位,认真抓好值班巡查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对员工和学生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等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高员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确保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及时有效地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落实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升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为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课程正常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消防安全基础,筑牢了消防安全“防火墙”。下一步,大队将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加大检查力度,提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